曲城旧址


曲成故城址发现于1955年。1981年,文物普查小组对城址进行详细调查,确定城址保护范围。1988年烟台市文管会与招远县文管所进行复查,将城址范围进一步扩大。城址位于招远城西偏北30公里处的蚕庄镇东曲城村南。城形属小盆地,三面环山,一面平缓。北有望儿山、金华山,东为灵山。城址东西长约950米,南北宽约200米,总面积约19万平方米。

当地群众按自然地形将城址分为东南城、南城和西南城。城址内地表、断崖上陶片很多,文化内涵极为丰富。从断崖上发现文化层厚约3米,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厚约0.4米;第二层为近代扰乱层,黄褐色土,内含少量的汉代陶片及近代瓷片。厚约1.1至1.2米;第三层为汉代文化层,黑褐色土,内含较多的筒瓦、板瓦和陶片等遗物,厚约1.05至1.1米;第四层土质较紧,黑褐土比三层稍黑,厚约0.8米,内含陶片较少,形制与三层相同。多年来,平整土地和烧窑取土,故城址遭到严重破坏。1973年春,东南城整地取土发现夯土城墙一段,高约1.2米,宽约4米,南北长度不清。夯层分为八层,每层约为0.12至0.17米不等,夯窝直径为0.05米。另从断崖观察,见有多处文化堆积。在城址中部东断崖上,发现三个凹坑,形制相似,最大的口径1.9米,深1.4米,底较平,用途不详。

城址内采集到的陶片多为夹沙灰陶,次为夹沙红陶。纹饰以绳纹为主,次为弦纹和卷云纹,绳纹主要饰在筒瓦上,弦纹饰在缸和盆等器物上,卷云纹主要饰在圆瓦当上,可辨器形有豆、盆、缸、鼎、瓮、筒瓦、板瓦、方砖等。1958年春,在曲城村南土崖处修筑地瓜育苗床时,离地表一米时出土一批西周时期青铜器,有鼎、盆、壶、簋等。

1980年,曲城东邻的洼子村挖河引水出土了青铜器。1987年复查,在水渠边冲刷出一个洞穴(可能是墓葬),清理出几十件陶器(多数为碎片),为西周时期的豆罐等器物。在东南城南断崖上发现十余座战国至汉代墓葬,多为土坑竖穴,亦有砖室墓,从墓葬断面暴露的陶片分析,质料和形制与故城内出土器物相似,可能是当时的墓葬区。

1981年调查时,据76岁的老人滕克述讲,70年前(1910年)他家在南城烧窑取土时,挖出一个红漆木箱,内装满古铜器,后被贩卖至北京。解放前,在南城西半部断崖以北十余米处,在原地表以下3米处发现一口盖有石板的汉砖砌井,一直使用至1979年被填没。曲成故城历史悠久,从城址断崖暴露的文化堆积分析,文化层内含大量汉代的筒瓦、板瓦残片,不见晚于汉代的遗物。城址中部和东部,文化层内多处见有夯土层,可能是殿堂和城墙基础的残迹。地表散存较多的汉代陶片和汉砖。

1958年以来,故城范围内及附近,多次出土西周至战国时期的铜器、陶器等,系墓中随葬品,但未见汉代以前的地层堆积。商周时期,此地属莱国地。《竹书纪年》载:“周成王十四年,秦师围曲成克之。”(清朝孙渊如校正本作齐师)旧《招远县志》载:招远“汉为曲成县,在今县治西四十华里,属东莱郡,东汉因之……元魏(北魏)以其地,置东曲城。”其地与今之曲成故城相符。又据《晋书·地里志》载:“曲成属青州东莱国”。

这些出土文物和史书记载充分证明,曲成的历史远远早于汉代。曲成为汉代故城址当是无疑。虽遭严重破坏,但仍不失重要的历史保护价值。1984年2月20日,招远县人民政府第一批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4月2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一批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6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二批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