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好义坊
急公好义坊在彩塘镇华美乡塘东桥边,为清光绪年间户部主事沈绍远之祖父二品封职沈学全暨妻二品命妇沈庄氏建。清光绪年间直隶水灾,户部主事沈绍远遵照其祖父母“济贫救灾为急”之训,捐银一千二百两,购衣一千二百件,解宜隶散发。为彰其善行,直隶总督李鸿章上疏于光绪皇帝,要求恩准沈绍远于故里建坊,并“给子急公好义字样”,光绪恩准了建坊的奏章。
该坊始建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竣工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是一座四柱三间三层石牌坊,坊额横书“急公好义”四字,坊柱上分别镌刻有直隶总督李鸿章,毅勇嗣候曾纪泽,兵部尚书、两广总督张之洞,礼部尚书昆岗所撰写的对联。1987年被列为潮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