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署


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设和平分县,置“县丞署”和“把总署”,隶属邵武府治,委派武官,驻兵防守。县丞署俗称“分县衙门”,位于古镇区东南隅的谢傅卷,坐西朝东,现有建筑面积约500余平方米,两进厅,五开间,构架以抬梁式与穿斗式结合,用材硕大,保留明代建筑遗风,气派宏伟壮观。大厅为县丞审案的公堂,大门外左侧檐前遗存一块专给犯人枷号示众的方石,称“罚站石”,一对脚印痕迹清晰可见。署衙前右侧原有关押人犯的牢房(俗称“班房”)。署衙前一大片空旷的坪地,为驻防官兵训练、演武场所,称为“较场”。

民国四年(1915),县丞署由官产处拍卖给基督教作教堂--福音堂,故此后当地群众也呼其“教堂”。民国九年(1920),基督教会在此办起一所初级女子小学,1940年辍。县丞署的价值:中国古代在乡村建衙门本来就十分罕见,而其建筑能保存至今且基本完整就更显珍稀。其建筑本身就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同时,它又是和平古镇在历史上作为交通枢纽和邵武南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有力见证物,其历史价值自不待言。

〔史料〕清咸丰五年《邵武县志》卷二《建置.公廨》:禾坪县丞署在旧市街。乾隆三十四年,县丞何琳奉文建。

《邵武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和平分县》:1939年修的《邵武县志》中有提到:县丞署于民国四年由官产处拍卖于美以美会,得银洋三百余元。

《邵武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和平教育沿革》:民国九年(1920年),基督教会在福音堂(原和平分县衙门)由传教士张书农办起了一所初级女子小学,……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