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甸土司衙门
南甸土司衙门,也叫南甸土司司署。
南甸土司头人刀氏龚姓,原籍南经应天府上元县。明初随军征讨云南,因屡建战功,后升官定居于此,逐渐被当地土著傣族文化融合,成为汉傣文化融合的典范。原南甸宣抚司辖地广阔,实力雄厚,世袭为官二十八代,历时五百余年,在云南边地土司中影响很大。
司署驻地曾几易其址,清咸丰元年(1851年)定居现址,历经三代土司的不断扩建,最后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完善成现在的规模。该建筑区按汉式衙门布局,由4个主院落,10个旁院落,47幢、149间房屋组成,占地面积10625平方米,建筑面积7780平方米。可谓“层层院进八方通,幢幢殿阁殿中殿”。房屋规划整齐,主次分明,木制结构,粗梁大柱,青龙屋顶、雕梁画栋,尤以第四殿用料考究,正堂栗木,左厢椿木,右厢楸木,取“正立春秋”之意。如此宏大的建筑在全国土司府中也不多见,是研究云南少数民族史、地方史、土司制度及建筑艺术等方面的重要实物资料。
土司府内还保存着一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如半副銮驾仪仗,清王朝赐给的官服、大印,以及贝叶经,历史照片,日常生活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