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笏”园
十笏园建于明代,原是明嘉靖年间刑部郎中胡邦佐的故宅,清代陈兆鸾(清顺治年间任彰德知府)、郭熊飞(清道光年间任直隶布政吏)曾先后在此住过,后被潍县首富丁善宝以重金购得,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改建为私人花园。
“笏”为古时大臣上朝时拿着的狭长形手板,多用玉、象牙或竹片制成。丁善宝在他的《十笏园记》中对十笏园的命名作了解释:“以其小而易就也,署其名曰十笏园,亦以其小而名之也。”“十笏”一词,来自唐人所著《法苑珠林》,在此书的《感通篇》中说,印度吠舍哩国有维摩居士故宅基,唐显庆中王玄策出使西域,过其地,以笏量宅基,只有十笏,故号方丈之室。后人即以“十笏”来形容小面积的建筑物。此园面积仅二千余平方米,确是小园,丁善宝即取此意。
十笏园面积虽小,但在有限的空间里,能呈现自然山水之美,含蓄曲折,引人入胜。园中假山池塘、曲桥回廊、亭榭书房等建筑共34处,房间67间,紧凑而不拥挤,身临其境,如在画中,给人一种布局严谨、一步一景的感觉,体现出北方建筑的特色,是我国古典造园艺术中的奇葩。十笏园平面呈长方形,由中、西、东三条古建筑轴线组成,中轴线建筑及其院落为园之主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