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馆


高公馆坐落于灯塔市城南4公里张台子镇房身村,系民国期间奉天省官号总文书、征缴课长、代财政厅厅长、实业厅厅长、禁烟局局长高毓衡的故乡宅院,于1927年动工修建,1929年竣工,占地13920平方米,建筑面积3690平方米,共99间房舍,四周是高4米、宽0.66米、长470米的砖石围墙,东南角设有炮台。

门楼下,朱砂门,虎头环,穿门房脊上有两枚鸡爪绶,为四级品文官标志,门前两侧各立一个三蹬上马石,表明高家先祖曾在朝廷为官立过功勋。高公馆基本依照沈阳故宫设计,工艺讲究,为现存全省最大,保存较完整的“官僚地主庄园”,1984年11月25日被定为县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