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文庙


新田县文庙位于县城龙泉镇立新街东侧。始建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文庙坐东向西,庙院长97米,南北宽分别为27米、29米、32米不等,总面积2500平方米。庙院由西向东依次为:泮池、灵星门、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

灵星门,全部采用青条石构筑而成,通高7.8米,宽6.7米,设中门和左右便门,三条门上方均用汉白玉石分别阴刻“灵星门”、“太和”、“元气”、“金声”、“玉振”。上下横梁深雕刻双凤朝阳、二龙戏球、八仙过海等图案,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工艺十分精湛。

大成门,封山顶,砖木结构,高10.5米,宽24米,设门三条,正中东面石刻五龙丹墀图。

大成殿,砖木结构,重檐歇山顶,高16米,面宽18.7米,内外共20柱,屋脊置陶制双龙,脊中设彩陶葫芦宝瓶,面盖琉璃黄瓦,正殿内设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神位,整体建筑充分体现了古代宫殿式建筑特色。

崇圣祠,重檐封山顶,内高11.7米,宽20.7米,室内北间竖清乾隆二十年刻的《御制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文》石刻一方。

新田文庙整体保存完好,1982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5月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属全省可供旅游的8处文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