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景区
阳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南面。地处东经110°13′~110°40′,北纬24°38′-25°04′之间,东与恭城县、平乐县交界,南与荔浦相邻,西与永福县接壤,北与临桂县、灵川县毗连。总面积1428.38平方千米。2003年末有人口299434人,其中壮族、瑶族、回族等少数民族37760人。县治地阳朔镇。辖阳朔、白沙、福利、兴坪、葡萄、高田等6个镇金宝、普益、杨堤等3个乡,110个行政村。
阳朔建县始于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在今阳朔地置尚安县、熙坪两县,属荆州始安郡,为阳朔建县之始。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县治由阳朔迁至今阳朔镇。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分阳朔县增置归义县,县治在今白沙镇旧县村北侧。与阳朔县同属桂州辖地。贞观元年(627年),撤消归义县并入阳朔县。为岭南西道桂州辖地。
五代十国阳朔为楚、南汉治地,属桂州所辖。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改桂州为静江府,阳朔由静江府所辖。元朝十五年(1278年),改静江府为静江路,阳朔属静江路。明朝洪武初年,改静江路为桂林府,阳朔属桂林府。清朝,阳朔仍属广西桂林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设道。阳朔属漓江道,次年六月改桂林道。民国十九年(1930年)桂林道废,阳朔属桂林民团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三月改属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四月改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三月属直隶省政府。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五月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七月改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11月25日阳朔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阳朔县,属桂林专区。1968年4月改称桂林地区。1981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阳朔划归桂林市管辖。1978年国务院批准阳朔为对外开放。
阳朔东北部和西部地势较高,为中山、低山盘踞,分布有黄壤、黄红壤、红壤、紫色土,是我县主要林产区。其中以东北部地势较高,最高峰松坪龙海拔1701米;西部次高峰为木湾岭,海拔1394米。石山星罗棋布,约56%为喀斯特地貌,无数奇峰平地拔起,遍布于江河两岸。特别是漓江两岸,山青、水秀、洞奇、石美,清澈见底的漓江水蜿蜒于丛山之中,江流成峡,山光水色相互辉映,景象万千,构成绮丽多姿的山水美景,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堪称甲桂林”之称扬名于世界,成为祖国锦绣河山的一颗明珠,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人。境内中部、东部、南部地势平坦,水源条件好,是我县最主要的产粮区。在县内的中心地带有一块方圆150平方公里的丘陵,坡度较缓,土层较厚,土壤含钾高,是我县四大名果金桔的主要产区。
阳朔,中国旅游名县。历史悠久,人居历史逾五千年。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置县,城史已有1410余年。阳朔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区南面,属亚热带季风区,年平均气温为摄氏19度。全县总面积1428.38平方公里,辖6镇3乡。全县人口30万,汉族占87%,其他还有壮、瑶、回、洞、苗等11个少数民族。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风景名胜区。
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大景观特色,造就了阳朔这方人间仙境,上帝的特殊恩赐,给予了阳朔富甲天下的灵山秀水。全县拥有奇特山峰2万多座,大小河流17条,8大景区,250多个自然景点和人文景观。迄今,已有世界上150多个国家,300多位总统、总理、首相、部长等到阳朔观光考察。
——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峰林地貌在阳朔;
——美丽的漓江,山水风光的精华地段在阳朔境内;
——中国驻联合国总部大使馆悬挂的唯一代表中国自然景观的图画,是阳朔风光的“黄布倒影”;
——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发行的贰拾圆人民币背景图案,是阳朔的兴坪风光;
——1960年,轰动东南亚的电影《刘三姐》在风光如画的阳朔拍摄成功;
——2001年,荣获首批广西优秀旅游县;
——2003年,由张艺谋导演的,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又在阳朔获得成功,该项目荣获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第三届中国十大演出盛事奖;
——2004年,世界旅游组织定位:阳朔——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被誉为“中国地球村”的阳朔西街,中西文化水乳交融,既充满了乡土气息,又洋溢着浓郁的异国情调。西街的独特魅力,已成为阳朔旅游鲜明的符号,成为中国旅游的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