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所


吉安所位于景山东街吉安所右巷10号。是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吉安所是清代宫眷死后停录的处所。在明代,此处为司礼监。司礼监是明代内宫中最有权势的衙门,设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至民国时,尚存司礼监的地名。

吉安所占地广阔,今仍可知其范围,但内中建筑已大部分改观。现存仪门3间,为硬山筒瓦箍头脊。西有顺山房5间,东有假山。东西配房各5间,房顶同仪门,前带走廊。北房现为水泥瓦顶的新式建筑,再北为停灵大殿。该殿为绿琉璃瓦黄剪边,歇山顶,前出一卷,后带抱厦,为一斗三升斗拱,面阔7间,进深3间,现殿内隔成几间屋子。院内宽敞,种了一些果树。